――《麒麟之死》读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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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;31m正文开始(强烈剧透):[0m
一到夏天,宁西孟就坐卧不定,他害怕燠热,又仇视空调,简直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停止哀号。
“去游泳吧。”他给我发了个短信。我没理他,过了五分钟,手机又响了,果然还是他,“要不去爬山吧,山里凉快。”凉快还蚊子多哪,我坐在沁凉的机房里打开msn,给他传了个文件,“给你推荐一本书,无聊您就打发打发时间吧。”
这就是罗修先生的《麒麟之死》,讲了一堆侦探和一堆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故事。果然,我的手机在接下来的八个小时内都没再收到垃圾短信了。
第二天是周末,我承认我良心发现了,来到宁子家里的时候,他正趴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看最后一章。我自己倒了一杯水咕咚咕咚灌下去。
“怎么样?”我看着他的手离开鼠标,眼神涣散地倒在椅子上,知道他已经看完了。
宁子不置可否地反问,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“很好啊。”我由衷地赞美,“推理十分完美。”
“谁推理不完美?”宁子一看到讥笑别人的机会,精神为之一振,“自己的体系,推理当然完美了。这也算优点吗?”
我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同行相轻,所以我讽刺他说,“至少人家能破案吧。”
因为宁西孟先生虽然自称聪明过人侦探专家,但是实际上他依赖警察良多,独立破案的机会甚少。虽然他自己认为是警察在依赖他。
总之他擅长发现和提点,但条理很不分明。让他去表演推理秀,至少得有俩人在旁边随时查缺补漏。
人贵有自知之明,宁子虽然了解自己的这一特点,但可悲的是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果不其然,这一次,他撇撇嘴回答我,“能破案又怎么样?能破案了不起啊?问题是能不能破对呢?又或者一个大案子他就破了一小部分也叫破案吗?”
“什么意思?”我警觉地问。
“这个案子里的疑点太多,虽然你觉得他是完美的推理,在我看来,他还差得远哪。”他居高临下地问,“我问你,你觉得这个案子里最精彩的推理是哪一部分?”
“我觉得一是发现打火机不见了,二是推理钢笔尖被胶堵住。”
“我可以给你一个更精彩的推理。然后你就发现网先生的推理一点也不完美了。”宁子扮了个鬼脸,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:
“从福尔摩斯那只‘不会叫的狗’开始,发现一个不存在的东西,就是侦探推理中最高深的技巧。因为大多数人只能发现自己看见了的东西,而不能思考没有看见的东西是否应该存在。
“发现打火机不见了固然心细如发,但并不能算这种推理。为什么呢?因为这个网维曾经看见过齐临蕴使用这只打火机。如果他俩不认识呢?如果网维之前没有见过这只打火机,他还能推理出打火机的存在吗?这非常值得怀疑。”
趁他大喘气的工夫,我赶紧插了一句,“我觉得能啊,因为他们发现了香烟。有烟肯定有打火机嘛。”
“不错,”宁子高深莫测地笑了笑,“这还是因为我告诉你了。如果网维真的能够推理出来,他就不需要在前面看见这只打火机了。他依靠的是记忆力而不是推理能力。假设罗修先生对网维的推理能力信心十足,他不需要让他记性这么好;对了,我还得说,他的记性也不是十分好,因为他得要一盒香烟提醒才想起打火机。”
我有点生气了,“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吧?这个细节体现了网维的观察力。你说的什么推理不存在的东西,侦探神化色彩太重,就没有真实性了吧!”
“好吧。我来给你露一手。”宁子露出无奈的神情,“从这个案子中透露的信息来看,可以明确地推理出,有一样东西从齐临蕴的书桌上丢失了,而他们都没有发现……”他停顿片刻,暗示我提问。
但我就是不问,宁子忍不住只好自问自答,“是什么呢?我们来看看他书桌上的列表清单:一支插在笔套里面的派克金笔横在写字台上、一个半满的蓝黑色墨水瓶、一台节能电灯、一座来电显示的电话、一只金色的香烟罐,里面有三十支万宝路香烟。香烟罐边上的烟缸里,同样插着一支万宝路香烟的烟蒂,还有不少烟灰。”
“所以呢?”我动了恻隐之心,还是给了他一个台阶下。
“所以问题就出现了,这里没有可以开包裹的东西。”
“当然没有了。”我又好气又好笑,“你有没有好好看啊,正因为没有开包裹的东西,所以叶欣胜先要用手指甲挑开胶条,发现不行,才用钢笔尖挑开了胶条啊。这是整个推理的基础啊。”
“没错没错。”宁子还是很镇定,“但是这样不奇怪吗?我请你跳开原书的逻辑想一想,假设命案没有发生,这个包裹应该谁来打开?”
“齐临蕴吧。”我有点动摇了。
“那么,齐临蕴也得用指甲抠开包裹上的胶带?如果不幸他的指甲也抠不开,于是他也要用钢笔尖挑开么?”宁子开始得意了。
“呃……你的意思是说?”我试探着问。
“我的意思是说,书桌上本来至少应该有一把裁纸刀,然而现在这把刀不见了。”
“不一定吧……”我又思考了一会儿,反驳他,“毕竟不是经常收到包裹吧。”
“那信呢?难道齐先生作为福布斯上榜富豪,会用手撕开信封吗?”
“不是有秘书么?”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。
“总是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私人邮件吧。”宁子又露出奸滑的笑容,“比如说这只包裹。”
“这么一说,”我把整个事情串想了一下,失声叫道,“那钢笔尖的推理就完全不对了啊。”
“这也难说。”宁子晃晃脑袋,“凶手是叶欣胜的可能是极大的,但叶欣胜来到的时候可能已经没有裁纸刀了。”
“刀呢?”我问。
“被人拿走了,”宁子又瞥了一眼他刚翻到的清单,“烟灰缸也有些奇怪。”他怪里怪气地拖长音念,“有不――少――烟灰,但只有一个烟蒂。”
“不少这个词是很笼统的吧。”
“是的,但一支烟的烟灰可能说成‘不少’吗?顶多只能叫‘一些’了吧?并且从时间来看,如果齐临蕴办了一天公,直到三点半,只抽一支烟几乎不可能。当然可能有人清扫过。秘书一点钟走,号称之后没人来过。齐临蕴自己不太可能去倒烟灰缸,所以两个半钟头只有一支烟还是有问题的。如果抽了不止一支烟,却只有一个烟蒂就是大疑点:有人想带走可能留下唾液的烟蒂。”
“能看到现场就好了。”我言不由衷地说。
“可见你的大侦探观察力也未必惊人。”宁子适时讽刺了一句。
我假装没听见,“那你的意思是说在叶欣胜来之前就有人来过了?”
“是的。并且有其他证据支持。”
“还有什么证据?”我真的被惊到了。
“关键在于重新回到犯罪现场进行设想。”宁子皱起眉,作出努力困顿的样子,“你想一想,叶欣胜打扮得怪模怪样地到了他爸的办公室,敲门进去。他爸一看见打扮成女人的儿子,还戴了个面纱,居然一点没犹豫地放他进去,然后关上门,这时位置又转换成叶欣胜背对门,齐临蕴面对门,俩人相向而立。叶欣胜从包取出一塑料袋鹅卵石砸在他爸脸上……”
“嚯。”我也倒吸了一口凉气,“有点诡异。”
“整个场面都非常诡异,当然最诡异的是这个‘天才的’凶器。”宁子有点肆无忌惮地嘲笑人了,“很明显的,塑料袋装鹅卵石的想法来源于丝袜装硬币。但是,塑料袋既不同于丝袜,鹅卵石也不同于硬币。塑料袋没有弹性,鹅卵石大小形状不均一。所以丝袜可以把硬币包成硬硬的一个整体,像锤子一样丢出去。装一塑料袋鹅卵石却只能……还是一袋子唏里哗啦得不上劲儿的小石头。我很不明白,想要灭迹为什么不找块板砖用报纸包上,拍着还过瘾。”
“因为……”我怯怯地打断他,“他要嫁祸他姐姐。”
“哦是,”他番然醒悟,“他还有这个重任在身,我倒忘了。那总之呢,用一袋子唏啦咣当的小石头当脸砸死一个大汉,可能性实在太小了。除非……”
眼看他又卖了个关子,我只好提醒他,“除非啥?”
“除非当时齐临蕴已经死了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或者昏迷不醒了,你想砸几下砸几下,想用什么砸就用什么砸。失去行为能力了。”
“所以说……”我犹豫着补充他的推理,“之前齐临蕴接见的人已经使他失去知觉了?”
“也许。”宁子假模假式地点点头。
“那叶欣胜为什么会知道……”我突然想通了,“他们是同谋?”
“可能。”
“摄像机又没有拍到,这说明此人是从大门进来。”
“似乎是。”
“而彭子旦说没有见过人,这就是说他也是共犯?”
“哦,关于彭子旦,还有一个问题。”宁子结束了他的装模作样,“一般收到包裹,应该是门房代签吧?还有为了一个包裹去打扰老板的事儿么?除非老板打过招呼。是吧?”
“这也未可知,要看他们公司怎么规定了。”
“好吧,关键的问题在这里:彭子旦敲门,里面没有回应,于是他居然就‘知道’里面出了事,自作主张开门进去了。这不很奇怪么?按照前文,因为有后门的存在,齐临蕴经常从后门出去遛弯儿,前一天还在那里碰见了他的女儿。可见齐临蕴没有义务一天到晚守在办公室里不走。那么,如果里面没人,彭子旦首先要做的应该是……”
“自己签了包裹回去待着等老板来了给他。”我老老实实地回答。
“而他居然胆大包天地扭开门进去看看,这还是门房吗?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“为了……”我犹豫片刻,“精确获取死亡时间?”因为发现尸体越晚,越不容易确定死亡时间。
“这说明,如果时间范围扩大,对前面来过的人就不利了。”
“唔。这个人到底是谁?”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问。
“我不确定……因为书上给的资料太不充分了,只要自己‘完美的推理’说圆乎了,细节介绍不多。但是我想,叶欣胜的死并不是意外,而是这个人的布置。”宁子有点恍惚地说。
“我有一个想法。”我灵机一动。
“是吗?你说说看?”
“我觉得你也有一个人选。不如我们写下来看看,是不是一样。”
“也好。”宁子找出两支笔,“写在手心吗?”
“去,你们家穷得连纸都没有了?”
“我以为写在手心比较神奇啊。”宁子不情愿地撕了一块纸给我,自己遮着挡着写了几个字。
我又把书里的描写和宁子的分析细细想了一遍,慢吞吞地写下几个字。
各怀鬼胎的交换来一看,宁子写的是“张继刚”,而我的答案是“彭宇琼”。还好,这回他也没法说我不对。真相已经如潮水冲过,无人可知。